【20181119台灣期交所調整新制(3)電子期貨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;夜盤交易時段、豁免代沖銷商品】
20181119台灣期交所制度調整
-電子期貨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
夜盤交易時段與台指期貨相同:15:00~隔日凌晨5:00
*電子期貨為夜盤豁免代沖銷商品
也就是說在夜盤時段15:00~隔日3:00,
*電子期貨為夜盤豁免代沖銷商品
也就是說在夜盤時段15:00~隔日3:00,
權益數有低於維持保證金情況 或者 風險指標低於25%
都不會被進行追繳或砍倉喔!
一樣以隔一營業日8:45開盤後若
都不會被進行追繳或砍倉喔!
一樣以隔一營業日8:45開盤後若
(1)權益數還是低於維持保證金才會進行追繳通知
(2)風險指標低於25%進行砍倉
(2)風險指標低於25%進行砍倉
資料來源:台灣期交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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